承认误判!官方:马丁蹬踏阿尔马达应被红牌罚下 VAR不应介入
西足协公布上轮西甲判罚评议,承认巴萨后卫马丁在对阵马竞时应该被红牌罚下。

第一例:马竞vs巴萨
双方球员争抢五五开球权,皮球明显在两人均可触及的范围内。巴萨球员率先触到皮球,但在后续动作中,鞋钉蹬踏到对手小腿外侧、脚踝上方位置,并造成对方踝关节扭伤。
主裁判当场综合考量动作强度、接触部位及后果,以严重暴力犯规直接出示红牌。随后VAR建议回看,裁判改判黄牌。
第二例:瓦伦西亚vs塞尔塔
瓦伦西亚球员已完全控制球权并准备传球给队友。随后塞尔塔球员伸腿插入其技术动作的运行轨迹中。瓦伦西亚球员自然落地时踩到对方,形成踩踏。主裁判的当场判罚未被VAR修正。
核心判罚逻辑
区分此类场景的关键在于:皮球是否处于双方均有实际争抢可能的对抗状态;还是一方已持球、完成射门 / 传球动作,另一方侵入其动作空间导致接触。
双方均有球权争夺可能时先触球的球员虽获得争抢优先权,但仍需对后续动作后果负责。也就是说,先碰到球≠可以免除后续鲁莽、轻率或严重暴力犯规。马竞与巴萨、以及此前第22期解析过的贝蒂斯vs巴列卡诺案例,均属此类。裁判技术委员会认定两起均为严重暴力犯规,先触球与否不影响定性,正确处罚应为红牌。
一方已持球并完成技术动作时持球方已获得优先权并完成踢球动作,对手伸腿侵入其动作空间。此时应由后者注意避让、保护自身安全,持球方无需为接触后果担责。瓦伦西亚vs塞尔塔、此前罗马尼亚超级联赛及韦斯卡vs米兰德斯的案例均属此类。根据本赛季裁判技术委员会第3号通告,此类接触不可避免且无主观故意,属于意外情况,不应处罚。
当然,若持球方踢球后有额外附加动作主动寻求身体冲撞,则另当别论,需视动作性质予以处罚。
对两起案例的最终结论
结合本赛季裁判技术委员会及各国、国际裁判机构统一且连贯的判罚尺度:
马竞vs巴萨一役:皮球明显处于双方争抢状态,主裁判最初红牌判罚正确,VAR本不应介入。VAR回看建议导致了错误改判,主裁判应坚持原判。
瓦伦西亚vs塞尔塔一役:主裁判虽不必判罚直接任意球,但对动作性质判断正确,未追加纪律处罚,处理得当。VAR 未介入,操作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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